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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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要求,所有高等职业院校每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并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今后作为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计划。 第三条 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数据采集与报送的真实、准确、有效。 第四条 数据采集的范围为学校本部及三个分部。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学校成立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简称: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计划发展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质量管理工作部主任、科技部主任、学生管理工作部主任、后勤管理工作部主任、信通中心主任、南区分部主任、灞桥分部主任、咸阳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工作部。 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副主任担任,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专责由迎评创建专责担任。 第五条 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部署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二)负责对相关数据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
(三)负责对状态数据统计结果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六条 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 (二)负责对各部门填报任务进行培训和解释; (三)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技术工作; (四)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上报工作; (五)负责状态数据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日常维护。 第七条 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数据采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单位)必须确定一名数据采集员负责此项工作。数据采集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同时保证本部门(单位)数据采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第三章 数据采集原则与要求 第九条 数据采集原则
(一)即时填写与集中采集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及个人须将工作中发生的数据即时填写,集中采集时及时报送。 (二)岗位填报原则。个人信息由本人亲自填报、部门负责汇总审核,部门(单位)所发生的相关数据由部门(单位)负责填报。第十条 数据采集要求 (一)原始性要求。要求从数据的产生源头开始填报,采集最初始状态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原始性及真实性。
(二)即时性要求。采取即时化的数据采集方式,各部门及人员要及时的将本部门或个人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状态数据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状态数据表格,确保数据的实效性与准确性。 (三)规范性要求。要按照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中字段及字段内涵、格式等要求规范填报。 (四)完整性要求,数据采集平台中的相关字段要填写完整,要尽可能全貌性的反映部门及个人的实际状况及工作状态。 (五)各部门(单位)应认真学习数据采集的有关规定,充分理解数据的内涵,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第四章 数据采集流程 第十一条 数据采集一般每学期集中采集一次,采集时间为每学期期末(12月和6月)。12月采集本学期信息数据。6月份采集本学年信息数据。 第十二条 数据填报任务分解。数据平台管理办公室按照教育厅颁布的采集平台数据报表将填报任务分解至相关部门(单位),如数据采集平台数据报表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各部门(单位)并修改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第十三条 各部门(单位)按照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书的内容,应针对本部门发生或管理的相关数据,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数据填报工作,并将填报的数据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 数据审核。由教师个人填报的信息,经教研室、系部审核后,涉及职务、职称、职业资格等级、学历学位、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等方面的信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涉及课程、课时等信息,送交教学管理工作部审核;涉及获奖项目、专利发明、课题、论文等信息,送交科技部审核;涉及教材、著作等信息,送交质量管理工作部审核。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填报数据信息的审核。审核后填写信息审核表。 第十六条 经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信息由各部门(单位)数据采集员进行数据的整理、汇总、录入等相应的处理,于每年的12月31日和6月30日前,按时将报表以及审核确认表一并报送学校数据平台管理办公室。 第十七条 数据管理办公室将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整理、合并、和统计分析,上报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后,按时间要求报送陕西省教育厅。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学管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附件2:数据采集流程图 附件1: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表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书序号责任部门表号及内容备 注1校长办公室
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包括校长办公会中研究教学问题的相关会议,同时须附会议记录的名称及时间)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2
党委
办公室
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包括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中研究教学问题的相关会议,同时须附会议记录的名称及时间)3学生管理工作部1.基本信息
表1.3.1当年招生表1.3.2当年在校生
"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人)""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培训(人次)"栏不填。2.院校领导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关注学生情况(走访寝室(次)和学生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同时须附会议记录、走访记录的名称及时间7.专业表7.1专业设置表7.5产学合作
只填写"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表7.6招生就业情况一览表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表8.8奖助学情况9.社会评价表9.1招生情况表9.2就业率4
团委
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参与学生社团文体活动(次)、其他(次)"栏,同时须附活动开展的时间及名称。5人力资源部
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8.4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8.5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8.6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6后勤管理工作部3. 基本办学条件表3.1占地、建筑面积7
图书馆
3. 基本办学条件表3.2馆藏图书资料表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8教学管理工作部1.基本信息表1.3.2当年在校生
只填写"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人)"、"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3. 基本办学条件表3.3.1多媒体教室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 关注教学情况(兼课(学时)、课程名称、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及"走访实习点(次)"栏,同时须附听课记录和走访实习点记录及时间。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表8.1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9
信通中心
3. 基本办学条件表3.4校园网10电力工程系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课程设置
表7.4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1
动力工程系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 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 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 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 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 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 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 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 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 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 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 课程设置
表7.4 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 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2
管理工程系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课程设置
表7.4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3
计算机工程系
3. 基本办学条件3.3.2机房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课程设置
表7.4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4
基础教学部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5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6.师资队伍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6
培训管理工作部1.基本信息
表1.3.2当年在校生只填写"培训(人次)"栏7.专业表7.5产学合作
只填写"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要将数据分解至学校招生各专业。17质量管理工作部2.院校领导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关注教学情况听课(次)",同时须附听课记录。4.实践教学条件表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7.专业
表7.3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培训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表8.1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表8.7评教情况18
财务部
5.办学经费
表5.1经费收入(万元)表5.2经费支出(万元)19科技部
7.专业
表7.5产学合作
只填写:"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要将数据分解至学校招生各专业。20灞桥分部3. 基本办学条件表3.3.1多媒体教室4.实践教学条件4.1校内实践基地6.师资队伍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21咸阳分部
4.实践教学条件4.1校内实践基地6.师资队伍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注:各部门(单位)在数据采集填制过程中,请严格按照"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页面上方的填表"说明"及"注释"要求认真填写,不得修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中的任何表格。所填数据必须有原始记录、资料支撑,并及时归档,做到有据可查。同时,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对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负责。 附件2:数据采集流程图 图1:数据采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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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的通知》(教高[2008]5号)文件要求,所有高等职业院校每年度须按要求填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并向教育部报送,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运行状态的重要信息,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常态管理、动态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是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今后作为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计划。 第三条 各部门应充分认识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数据采集与报送的真实、准确、有效。 第四条 数据采集的范围为学校本部及三个分部。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学校成立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领导小组(简称: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教学副校长
成员: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校长办公室主任、计划发展部主任、人力资源部主任、质量管理工作部主任、科技部主任、学生管理工作部主任、后勤管理工作部主任、信通中心主任、南区分部主任、灞桥分部主任、咸阳分部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管理工作部。 办公室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主任担任,副主任由教学管理工作部副主任担任,数据采集平台管理专责由迎评创建专责担任。 第五条 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部署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二)负责对相关数据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查;
(三)负责对状态数据统计结果进行研究与分析,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第六条 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工作; (二)负责对各部门填报任务进行培训和解释; (三)负责状态数据采集的技术工作; (四)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上报工作; (五)负责状态数据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数据采集平台的日常维护。 第七条 各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为数据采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单位)的数据采集填报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单位)必须确定一名数据采集员负责此项工作。数据采集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管理办公室,同时保证本部门(单位)数据采集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第三章 数据采集原则与要求 第九条 数据采集原则
(一)即时填写与集中采集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及个人须将工作中发生的数据即时填写,集中采集时及时报送。 (二)岗位填报原则。个人信息由本人亲自填报、部门负责汇总审核,部门(单位)所发生的相关数据由部门(单位)负责填报。第十条 数据采集要求 (一)原始性要求。要求从数据的产生源头开始填报,采集最初始状态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原始性及真实性。
(二)即时性要求。采取即时化的数据采集方式,各部门及人员要及时的将本部门或个人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状态数据按照规范要求填写状态数据表格,确保数据的实效性与准确性。 (三)规范性要求。要按照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中字段及字段内涵、格式等要求规范填报。 (四)完整性要求,数据采集平台中的相关字段要填写完整,要尽可能全貌性的反映部门及个人的实际状况及工作状态。 (五)各部门(单位)应认真学习数据采集的有关规定,充分理解数据的内涵,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第四章 数据采集流程 第十一条 数据采集一般每学期集中采集一次,采集时间为每学期期末(12月和6月)。12月采集本学期信息数据。6月份采集本学年信息数据。 第十二条 数据填报任务分解。数据平台管理办公室按照教育厅颁布的采集平台数据报表将填报任务分解至相关部门(单位),如数据采集平台数据报表有变化,应及时通知各部门(单位)并修改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见附件1。 第十三条 各部门(单位)按照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书的内容,应针对本部门发生或管理的相关数据,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数据填报工作,并将填报的数据送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第十四条 数据审核。由教师个人填报的信息,经教研室、系部审核后,涉及职务、职称、职业资格等级、学历学位、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等方面的信息,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涉及课程、课时等信息,送交教学管理工作部审核;涉及获奖项目、专利发明、课题、论文等信息,送交科技部审核;涉及教材、著作等信息,送交质量管理工作部审核。各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填报数据信息的审核。审核后填写信息审核表。 第十六条 经审核确认后的数据信息由各部门(单位)数据采集员进行数据的整理、汇总、录入等相应的处理,于每年的12月31日和6月30日前,按时将报表以及审核确认表一并报送学校数据平台管理办公室。 第十七条 数据管理办公室将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整理、合并、和统计分析,上报数据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后,按时间要求报送陕西省教育厅。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学管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附件2:数据采集流程图 附件1: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表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填报任务分解书序号责任部门表号及内容备 注1校长办公室
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包括校长办公会中研究教学问题的相关会议,同时须附会议记录的名称及时间)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2
党委
办公室
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包括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中研究教学问题的相关会议,同时须附会议记录的名称及时间)3学生管理工作部1.基本信息
表1.3.1当年招生表1.3.2当年在校生
"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人)""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培训(人次)"栏不填。2.院校领导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关注学生情况(走访寝室(次)和学生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同时须附会议记录、走访记录的名称及时间7.专业表7.1专业设置表7.5产学合作
只填写"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表7.6招生就业情况一览表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表8.8奖助学情况9.社会评价表9.1招生情况表9.2就业率4
团委
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参与学生社团文体活动(次)、其他(次)"栏,同时须附活动开展的时间及名称。5人力资源部
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8.3专职学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8.4专职招生就业指导人员基本情况8.5专职督导人员基本情况8.6 专职教学研究人员基本情况6后勤管理工作部3. 基本办学条件表3.1占地、建筑面积7
图书馆
3. 基本办学条件表3.2馆藏图书资料表3.3.1阅览室、多媒体教室8教学管理工作部1.基本信息表1.3.2当年在校生
只填写"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全日制成人中职在校生(人)"、"各类本科学历在校生(人)"、"非全日制专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非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注册生(人)"3. 基本办学条件表3.3.1多媒体教室2.院校领导
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 关注教学情况(兼课(学时)、课程名称、参与教学工作有关会议(次)、其他(次)"栏及"走访实习点(次)"栏,同时须附听课记录和走访实习点记录及时间。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表8.1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9
信通中心
3. 基本办学条件表3.4校园网10电力工程系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课程设置
表7.4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1
动力工程系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 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 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 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 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 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 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 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 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 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 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 课程设置
表7.4 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 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2
管理工程系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课程设置
表7.4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3
计算机工程系
3. 基本办学条件3.3.2机房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表4.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不填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7.专业表7.2课程设置
表7.4顶岗实习与录用表7.5产学合作
其中:"年接受毕业生就业数(人)"栏、 "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栏、"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不填。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4
基础教学部
4.实践教学条件表4.1校内实践基地6.师资队伍
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5
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6.师资队伍6.1.1校内专任教师基本情况6.1.2校内专任教师授课情况6.1.3校内专任教师其他情况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6.3.1校外兼职教师基本情况6.3.2校外兼职教师授课情况6.4.1校外兼课教师基本情况6.4.2校外兼课教师授课情况9.社会评价9.3社会(准)捐赠情况16
培训管理工作部1.基本信息
表1.3.2当年在校生只填写"培训(人次)"栏7.专业表7.5产学合作
只填写"学校为企业年培训员工数(人次)"栏,要将数据分解至学校招生各专业。17质量管理工作部2.院校领导表2.2参与教学、联系学生
只填写"姓名"、"关注教学情况听课(次)",同时须附听课记录。4.实践教学条件表4.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7.专业
表7.3职业资格证书与技术培训8. 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表8.1教学制度与运行管理表8.7评教情况18
财务部
5.办学经费
表5.1经费收入(万元)表5.2经费支出(万元)19科技部
7.专业
表7.5产学合作
只填写:"学校为企业技术服务年收入(万元)",要将数据分解至学校招生各专业。20灞桥分部3. 基本办学条件表3.3.1多媒体教室4.实践教学条件4.1校内实践基地6.师资队伍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21咸阳分部
4.实践教学条件4.1校内实践基地6.师资队伍
6.2.1校内兼课人员基本情况6.2.2校内兼课人员授课情况6.2.3校内兼课人员其他情况
注:各部门(单位)在数据采集填制过程中,请严格按照"状态数据采集平台"页面上方的填表"说明"及"注释"要求认真填写,不得修改"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中的任何表格。所填数据必须有原始记录、资料支撑,并及时归档,做到有据可查。同时,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对数据的原始性、真实性负责。 附件2:数据采集流程图 图1:数据采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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